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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邂逅,奔放的她居然就。。。

我和她邂遇在火車上,我坐在她對面,我是在旅行途中。和她相識的,當時她在畫畫,我一直在看窗外的風景,不知道什麼時間她輕輕地把畫稿送到我的面前,我看到她畫稿中是抑鬱的我,就這樣我們開始聊起來,我們才知道彼此住在一個城市。從此我們開始交往了,沒多久我們便認定了彼此的所愛。

  那年,我們同居了,就像實現了一個夢想,感覺真好。但是,同居的生活就像劃過的火柴,擦亮之後就再沒了光亮。
  因為我不拘小節、不愛乾淨、不擅交往,她崇尚自由,喜歡無拘無束,雖然她乖巧得像上帝的羔羊,可我仍覺得在一起有些束縛自己的感覺。但是我們彼此仍然相愛,而且我品行端正,也從不拈花惹草。或許,我的眼光不錯,她是很棒的。8年後的一天,當我有了車、有了別墅的時候,我直言不諱地對她說,我找到了「心靈知音」,如果你願意解除我們這種感情的話,財產、都給你;否則我背叛了你,我先有怨言。她笑了,說一個星期後給我所要的答覆。

一星期後,她開列了一張同居清單給我過目:
  1、同居8年,你穿舊了3套睡衣,穿壞了4雙拖鞋,踏破了21雙皮鞋。破的皮鞋最多,因為你在外面掙錢所花的時間多,所以會有「心靈知音」看上成功的你。
  2、同居8年,我穿舊了10套睡衣、著爛了11雙拖鞋、踏壞了16雙皮鞋。我破的拖鞋和皮鞋都多,是因為我照顧你和家的時間比你多,出外面和你並肩戰鬥的時間也不少,因此操勞的我成了沒有新鮮感的「黃臉婆」。

  3、同居8年,常青樹的你升值X倍,你和我分手后,從深圳排到西北那麼多的美女等著「成功人士、成熟有品位」的你挑選。
  4、同居8年,青春快逝的我貶值了10000倍;實話實說,離婚了我再婚的機會是1%,年老的我看不上和我年齡相近的男人,而除非太差,一般的男人是不願意娶一個30好幾的中年女人。

  5、同居8年,繁忙的你只燒過26次飯給我吃。
  6、同居8年,忙碌的我一年365天,日日三餐,做好飯給你吃。
  7、同居8年,我和你父母和睦相處,沒有一句高聲的話語。
  8、同居8年,你一直不肯原諒愛女心切的我的父母,沒好好對待我的爸爸媽媽。貧窮時你說我爸爸媽媽不會同意你我在一起,你堅決不肯去見我父母;有錢后說不再怕他們了而不去。難道你願意自己的女兒在能夠選擇的時候去選擇貧窮嗎?希望女兒富足,這是人之常情呀!
親愛的,如果你看了上面的感情總結,能夠用眼睛看著我說分手的話,我成全你的心愿。你什麼時間跟我說都可以,我答應和你分手。
  後來我再沒有提分手這件事。變得早回家、勤炒菜、這就是我的心情在將功贖罪吧?或許,因為,有良心的人居多,所以這世界上還是房子比監獄多!
註:{我不是喜歡同居的感覺,只是我對結婚有恐懼感。不結婚「這可能是對一個為我,付出了所有和青春的女人的不負責任,但是我真正的不敢去面對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