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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為巴結富二代 竟然讓13歲女兒同窗侍夫 !!



圖與文章無關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一名2003年與母親由內地移居香港的14歲女童,去年僅13歲時,被40歲母親教唆與一名富二代發生性 行為,事後便可獲對方贈與附屬信用卡,並指女童的人生“將會變得較好”,又稱“遲早都要搞,早做遲做無分別,有錢不賺真傻。”母親又讓其同居男友非禮女兒,女童最終告知社工,

揭發事件。
母認罪 其男友否認恐嚇非禮
據報道,其母親10日于區域法院承認教唆罪行,須還柙候懲,而其同居男友則否認恐嚇及非禮控罪,

案件11日續審。
女童10日通過視頻作供時稱,母親去年5月結識該名李姓男友,8月李某就搬來與母女倆同居;李某經常對她說黃色笑話,並常在家中全身赤裸,令其感噁心。她曾要求母親讓李某穿回褲子,但母親叫她不要多事。

女童指李某稱等16歲便強 姦她
女童稱,母親要求她稱呼李某為“Daddy”,並以兇狠眼神迫使她接受李某親吻額頭及牽手。
母親與男友又多次在她面前性 交,令她尷尬得躲到廚房。有次3人同到酒樓吃飯,李某趁母親走開時,向女童表示待其年滿16歲時就會強 姦她。

李又曾趁她睡覺時掀其裙子,又稱“讓我親一口,我給你一百塊”。女童指,李某自稱曾留學法國,並于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畢業,更稱曾在美國強姦兩個人,但不知真偽。

女童又透露,去年12月10日至11日,其母叫她與一名富二代性 交,事後會得到對方一張附屬信用卡,又指該富二代是李某任職的補習班的學生。
母親又埋怨因女童的外婆沒有為她介紹男生,令她一直捱苦,所以女童應接受其安排,
李某亦可親身“教她如何做及練習”。
但女童堅拒,並於12月11日上學後,在朋友陪同下會見社工及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