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的树上结槟榔,谁先爬上谁先尝……”邓丽君的《采槟榔》曾一度在大陆被广为流传,但也曾被一些很色情的人曲解出一首很有色情意味的淫词。但不管怎样,台湾的“槟榔西施”已经在大陆传得沸沸扬扬,甚至欧洲日本一些观光游客,也有专门或全程里有专程“看”槟榔西施的“情色之游”项目。
可见槟榔西施的魅力早已闻名遐迩,我来台湾两次,也是在家人指引下,两次路过槟榔西施集中的地段。盲拍下的镜头虽然模糊不清,但是这样正好可以遮掩一些,否则有些部位还真要打上马赛克来假文明一下了。
在台湾,槟榔产业似乎遍及全省各个角落。这个所谓角落是不分城镇与乡村,不分繁华与偏远,可以这样说,只要有台湾人居住的地方,就有槟榔树,就有采槟榔的人,就有收购贩卖槟榔的人,也就有这样一种独特建筑,招牌比店面还要大,槟榔比黄金都好赚钱的槟榔店。
台湾的槟榔店就像这两张图片上的招牌一样分成非常明显的两类,一类是传统槟榔店,多在市区,槟榔店里除了卖槟榔外也贩卖香烟类的一些提神醒脑的小商品。
有所分别的是槟榔用叶子全包还是半包和红灰、白灰之分。当然,另一类在郊区和稍偏远的路段槟榔店,别说叶子和灰否,卖槟榔的背后就是槟榔西施们的笑和青春。
小店、偏僻、长途车道入口、卡车流量大、槟榔店集中、年轻女孩学历低就业难等等这些因素造就了有色情服务的槟榔店存在必然因素。这样的小店卖槟榔不是很讲究技术,而是卖槟榔的小姐是否漂亮,是否敢辣(台湾对于暴露的程度分为辣、特辣、超辣),而后者是最招回头客的杀手锏。
早期台湾乡下对于生男生女的态度,和大陆有一样观念,生女孩就是赔钱货,女性在家中的地位极为低下,原本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女性地位卑微的观念,加上后来,台湾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日本占据时代的异族化殖民统治。
在家庭观念中,生了女孩的贫穷人家,女性的地位和结局大多不是很如意。没有受到教育的女性在未来家庭中的作用除了生儿育女以外,繁重的家务劳动也是必须要做的。
这样的观念似乎不管是大陆还是台湾的乡村,直到今天也依旧没有太多改变。也许早期卖槟榔的女孩子是因为家庭贫困这些因素不得已而为之,但后来发展的结果便是,随着色情行业的兴起介入,以及行业竞争的激烈。
加上台湾经济飞速发展期,从事长途贩运的卡车司机越来越多。槟榔作为可以提神醒脑的特殊功用,使得开设在交通枢纽边的小店生意越来越兴隆起来。卡车司机、槟榔妹,需求与贩卖是槟榔产业越来越红火起来的原因之一。
直到后来,“槟榔西施”演变成很多女孩子好逸恶劳,快速逐金的手段时,台湾槟榔西施产业才逐渐被政府所重视。据我查考的一些资料显示,槟榔西施最为兴旺时,卖槟榔的小姐身上几乎不见寸缕,公开在马路上兜售拉客,有的地方更是形成一道风景。
外地与海外观光客有时竟以沿途观光购买槟榔为旅游的一项目的。更有台湾本地居民,有时会以推介哪里的槟榔妹衣着超辣而相互炫耀。这种无形当中的推波助澜,更让槟榔西施们的额外收入大大增加。
一份小袋的槟榔不是值太多钱,但是卖槟榔以外的色情收入,不亚于在色情场所卖淫的所得。槟榔西施们可以让买主随意抚摸、拍照、说咸湿笑话,更可以谈好价钱,直接到马路边上的宾馆开房卖淫。
卖槟榔此时已经成为一种幌子,其背后的色情产业已经严重影响了台湾的整体形象与社会风化。政府在随后的几年开始加大力度整治槟榔西施现象。
除规定从业人员年龄与从业资格审查外,更重要的是衣着、招牌等直观作用的外在表现也加以规定限制。那些存在暗娼式交易的路边宾馆也成为整顿目标,使得槟榔产业逐渐变得“清洁”起来。
不管是政府下了多少功夫与努力,虽然这些年槟榔西施们的装束多少有些收敛,但依旧有些交流道(普通公路与高速公路之间衔接部分道路)入口地段的卖槟榔店回转之风又慢慢吹来。虽然衣着上已经不似最为开放时那般火辣,但寸缕薄露的丝纱依旧无妨遮挡槟榔妹们青春性感的肉体。
很难想象这样的店铺没有回头客和观光客的眷顾,但是随着台湾的经济萧条,就越来越困难,这种无奈而有充满高利润的行业又怎么能阻挡初入社会的女孩子的脚步。
冷静下来思考这样的问题,台湾的槟榔西施现象绝不是简单的色情行业的现实反映。从这里折射出来的经济、人文、社会、道德等观念,的确可以给我们一种警思。
对于一个社会,色情行业的存在是必然的,任何政府靠取缔是无法根除古老的色情行业存在。是公开还是隐藏,是地上还是地下,是疏导还是堵塞,色情行业既不是远离我们的生活,又不是靠近得使我们难堪。
存在即是合理,存在的理由不是为了灭亡,同样,灭亡的结果也不能根除存在的可能。这就是台湾槟榔西施们和大嚼特嚼槟榔的普通老百姓们依旧存在的空间。
对于槟榔西施们的结局,既然这是吃青春饭的行业,对于躁动而又不肯勤勉的年轻一代,只会在社会边缘行走在钢丝绳上,这个社会需要的是规范钢丝绳的安全性与走钢丝特技的规范,而不是一味地取缔。此时,槟榔西施们早已把我的目光转移到另一个角落——文化市场。
其实,我也在台湾其它地方看到色情行业无孔不入的存在。例如网络,我在台湾上网,可以轻而易举地浏览到各种色情网站,从成人文学到漫画、图片、电影、甚至世界各地的买春信息,铺天盖地的色情广告以及极度暴露没有任何遮挡的画面迎面扑来。
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台湾家长们最为担心的,一旦孩子放学回家上网,这些就为孩子们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那么大街上那些早已落伍的DVD店和更新不会太及时的书店,又将怎样防范孩子们的心灵目光。
是否文化造就了槟榔西施们的存在我不得而知,但文化市场图书与音像制品的等级划分却不是台湾发明的专利。在台湾街头总会有不少情趣商店和情趣DVD商店,这类商店是不允许未成年或不满十八岁的青少年进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