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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爸爸在阿姨家跟阿姨洗澡,2个人都脱光光喔!”一听到儿子这么说,妈妈的脸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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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儿目睹“爸爸与阿姨脱光光一起洗澡”,原配怒告,但检方认为证据不足,予以不起诉。
根据媒体报导,新竹一名妻子指控,丈夫陈男带着8岁儿子到小三张女家,儿子事后跟她说“妈妈!爸爸在阿姨家跟阿姨洗澡,2个人都脱光光喔!”,怒告两人通奸。

陈男与张女坦承在浴室共处,但坚称没有发生性行为,男童则表示,他看见爸爸先穿着衣服进浴室,阿姨才脱光光走进去,他看到后就跑到客厅看电视,没看见两人在里面做什么,最后爸爸只穿着内裤到客厅。
检方认为,男童并未看见被告2人在浴室内的行为,难认定2人发生性行为,罪证不足情况下,全案不起诉。

看到这边,看来以后要在浴室安装监视摄影器了(大误)。不过其实很多偷吃得家长还满大胆的,都以为小朋友不懂。小编的朋友曾经透露,他的父亲外遇时,曾经带着小三去载他的弟弟下课,弟弟回家就告诉小编的朋友说,爸爸的车上有个阿姨。其实小朋友只是还没有那么多知识可以判断是非对错,并不表示他们什么都不懂。
分享一下,有时候身教重于言教,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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