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大多数人还是会谈“性”色变,父母在自己的孩子面前绝口不提两性之事,更是绝对反对性工作者这个职业,然后历史的车轮缓缓前进,终究抵不过社会瞬息万变的大流。
食肉男女,情爱之事无非是你情我愿,一响欢愉是一场等价的交换,女为金钱,男为释放。任何一项工作都是在社会发展的需要中产生的,性工作者这个职业也是,大部分人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这份工作,希望有法律明令禁止这份工作,然而站在工作者的角度就又多了种看法。
在一次演讲中认识了Toni Mac 女士,她曾是一名性工作者,最起初从事这份工作是为了温饱,扪心自问,这钱是挣得不干不净还是危害到社会了,遭到许多人的批判,性工作者这个职业带来大量金钱的同事也带来巨大的风险,在一些国家,有法律命令禁止这份职业,并且给参与的每个人定罪,很明显政府认为不会有人敢于公开对抗法律,因此会远离这个行业,而然立法者低估了人们生存的决心,她们甘愿承担更多风险来维持基本温饱,有一些国家实行的是局部定罪,只要不光明正大进行卖春就可以正常的进行下去,然而在瑞典或者北欧,卖春是一种危险的行为,这项工作不再是挣钱的方式反而使她们被迫做更危险的事并且挣更少的钱,在一个平等美好的世界里,也许靠卖春维生的人大幅度下降,但不能通过立法来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这是行不通也是不可行的。认为卖春这份工作不体面还是选择食不果腹不能生存?
谈到有关性的话题,夹杂的感情总是复杂的 但是我们不能根据感情来制定政策,尤其不能忽视真正会受政策影响的人群,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环境
性工作者真正需要的是全面不定罪和其它工作人员一样的劳动者权益,真的就这么不容易吗,这个问题抛到人群中会引起很大的反响,她们并没有创造实实在在的社会价值,真有必要考虑她们的诉求?回答是 YES。她们是法律最终影响的人,有权利在付出劳动的同时享有一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