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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狼偷拍女生裙底 火辣风光不忍直视 无耻啊无耻



  穿短裙女性坐下时的走光分析:假设女性对面160cm处坐一男子
  计算得出:若该男子双眼在隐私部位与裙摆之间的连线上,则“有机可乘”;二是穿短裙的女性在爬楼梯或上台阶时的走光分析:假设该女性爬楼梯时,背后若有一男子视线的仰角达到一定角度,即可窥得裙底风光。


  3、在酒吧坐高脚凳时如何防走光
  酒吧里高脚凳上穿超短裙的美女最容易“春光乍泄”,在这种眼波流动的地方,永远都上有着“走光”的女人和以“观光”为乐的男人。防走光攻略:性感的超短裙是酒吧里美眉们常见的着装,裙子不是不能穿,但穿了裙子就要时刻留意坐姿。


  4、过天桥或是地下通道时如何防走光
  天桥或地道的坡度,往往与“走光”的机率成正比。“短裙一族”疾步流星走在天桥或地道的阶梯上,很容易就会为身后之人提供“观光”的机会。防走光攻略:如果能提前预知会经过坡度较大的天桥或地道,最好不要穿过短的裙子。一旦已经短裙在身,上下天桥或走在地道的阶梯上时,应按住裙摆,步子也不要太“急吼吼”。


  5、在地铁站候车时如何防走光
  此类“走光”场景往往发生在身着薄料裙子的美眉身上。在地铁的站台边,当地铁临近的那一刻,疾风卷来,裙摆翻滚,如不按住,你的“小裤裤”马上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防走光攻略:裙摆飘逸,为美眉们平增几分灵动的美感。但是,一定要谨记在容易“走光”的场所要压住裙摆,以免为它的轻舞飞扬付出“代价”。



  7、坐出租车上下车时如何防走光
  坐出租车如果上下车姿势不正确,不仅难以达到雅观,还有“走光”之嫌。上车时,一只脚先踏进车门,而另一只脚还没有抬起之时,司机就可“大饱眼福”了。因为乘车者无论是长裙还是短裙,都会暴露裙底“风光”。而下车时,对于车门外的人来说,“走光”也会重演。防走光攻略:上车前先端正姿势,千万记住双膝一定要并拢。然后,当要上车时,记得先让自己的臀部滑上车座,万万不可蒙头就往车上钻!下车时先探出你的右脚,记住双膝并拢,提臀离座,还得记住双膝并拢,然后缓缓直起身,左脚迈下车。另外,聪明的女士都会选择坐在后座,这样“走光”的机率就会大大降低。
 
9、搭乘手扶电梯时如何防走光
  穿着短裙去逛商场,有点危险,因为商场内的手扶电梯也是容易“走光”的场所。无论你是弯腰还是抬腿,都很容易暴露裙底“风光”。防走光攻略:当你站在手扶电梯上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站姿,谨记压紧裙摆。
10、坐椅子或起身时如何防走光
  穿短裙的美眉在坐椅子的时候,或打算从椅子上起身的时候,都非常容易走光。


  防走光攻略:打算坐下的时候,用手整理一下臀部的裙摆,使之能安全被压在pp下面。采用稍侧一点的坐姿不但优雅而且更加保险。穿短裙在选择坐姿时,相信双腿叠加是最能防止走光的,而且这种姿势也很温柔、优雅。双腿膝盖处贴紧是礼仪的关键,不能坐成翘二郎腿的模样。更加需要注意的是,交叉双腿的时候注意用手拉住裙摆,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春光乍泄!起身的时候可不能一下子就站立起来,对于轻柔的面料来说,很容易飘起来导致走光。轻拉一下裙边就是不错的解决之道。提示:如果东西不慎掉落的话,弯腰捡东西可是最不雅观的。蹲下捡起才是保持美丽的方法。不时的拉扯一下飘逸的短裙,会让你这个夏天只要美丽不要烦恼。
炎炎夏日,很多爱美的女性都喜欢穿裙子。不但凉快,还可以展示婀娜多姿的身材。不过穿裙子也有不好的一面,就是容易“走光”。西安街头有位男子,居然自己动手制作了一个“偷拍机”专门跟踪偷拍女性的“裙下风光”。
看这个黑色的袋子普普通通,可是你能想到,它其实是一个偷拍机吗。
昨天晚上7点多,柏树林派出所民警在东大街反扒时,发现一个30多岁的男子总是故意靠近年轻女性的身后,行迹十分可疑。
柏树林派出所民警金大江:开始以为是小偷,可能伺机扒窃,最后发现他提兜的动作比较怪,就注意观察了一下他的兜。由于它这个镜头有反光,就发现他这个兜里有两个镜头。
发现这一情况,民警立刻上前将男子控制住。并对他手上这个黑色布兜进行检查。这一看才发现,原来男子用硬纸壳将两部相机固定在布兜的底部,在镜头的部位挖出两个洞,形成一个简易的偷拍机。
柏树林派出所民警金大江:(嫌疑人)把这个相机先放到拍摄视频的模式上,然后在街上选取目标。一旦找到他自己认为合适的目标,从正面先把女性拍一个正脸,然后就跟着女性在后面走,把这个兜放在女性的裙子下面,来偷拍他所想要的内容。他为什么要装两部照相机,两部相机可以互相弥补拍摄角度么。
民警在相机里发现了20多段视频,全部是男子跟踪拍摄的女性下体。经审查,男子交代,他今年35岁,是铜川人。这种偷拍行为已经进行了半年多。拍摄来的内容主要是发到网上某个论坛内,供会员们交流欣赏。而且据民警介绍,男子拍摄这些视频发到论坛上不仅不牟利,而且每年还需要给这个论坛交纳300元的会费。

柏树林派出所民警金大江:在互联网上有这一类人,他们一块在网上有一个论坛,都有这个偷拍的怪癖。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当中。(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曹晓奇)
男子跟踪女性偷拍裙底视频打算传到网上
8月7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的反扒民警在东大街巡逻时,发现一名手提黑色袋子的男子形迹可疑,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其手提袋里藏着偷拍设备,偷拍设备里有20多段裙下视频。据嫌疑人交代,他打算将视频传到某网站上与他人交流,没想到,当天第一次偷拍时,就被警察发现了。 首席记者梁萌摄影
炎热的夏季,许多爱美的女性都换上了凉爽的迷你短裙,美女们火辣的身材让许多男士大饱眼福。一部分“色狼”却将目光瞄向了美女的裙子下面。翟某就是其中的一位,他拿着自制的“偷拍机”专拍“美女”的裙下风光,大街上、公交车上、商场、车站都是他“下手”的地方,警方从他的“偷拍机”里面发现了20多段视频。他会将这些视频传到一个网站,供600多位跟他一样的VIP会员欣赏。
该男子在私企工作,因性功能出现问题,夫妻感情不怎么好,人群中寻目标10公里偷拍20多位“美女”。
8月7日19时许,公安碑林分局柏树林派出所的反扒民警在东大街执勤时,发现一形迹可疑的男子,民警跟踪到东大街方汇公交车站时,发现该男子一直在等车的人群中徘徊,迟迟不上车,甚至有意去靠近一些穿短裙的年轻女性,他手中提着一个黑色的袋子,时不时地在年轻女性腿下晃来晃去。
这名男子就是翟某,民警跟随翟某到了钟楼车站,发现翟某一会手就要在所提的黑色袋子里面捣鼓一下,他的这个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从翟某的袋子里面发现了这个偷拍装置,民警从他的两个照相机里面发现了许多女性的下体视频。原来该男子是用这种隐蔽的手段偷窥穿裙子的女士。
民警将翟某带回派出所,从相机里面调出了20多段视频,基本是一段视频拍一个“美女”,意味着翟某的这个照相机已经拍摄了20多位“美女”了。据民警金大江介绍,翟某家距离钟楼东大街约10公里的路程,翟某出门就开始偷拍,一直偷拍到钟楼,就拍了20多位“美女”了。
据翟某讲,他先在街上寻找自己满意的女性,并尾随她,然后在合适的时机偷拍女子的脸,之后便用自制的袋子伸到女子裙下偷拍。从外表看来仍然是一个普通的黑色袋子,大部分女性是不会注意到的。他提着自制装备选择人流量较大的、年轻女性居多的繁华街段,寻找“心仪”的目标。没想到第一次在东大街“行动”就被反扒民警抓个正着。
自制“偷拍机”街上、商场狂拍“裙下风光”
昨日上午,记者在柏树林派出所见到了翟某自制的“偷拍机”,他是将两个普通的相机固定装在一个硬纸盒内,又用黑色胶带粘住照相机的金属边,以防反光被别人发现,然后将纸盒用塑料胶带纸固定在一个手提袋里面,在手提袋的一边剪开一个洞作为摄像孔,然后在手提袋的另一角装上 “配重铁”以方便控制摄像机的角度,摄像机的视角可以向上90度的垂直拍摄,这样翟某就可以完全拍到 “美女”的裙下风光。
可以说翟某自制的这个“偷拍机”非常灵巧,他提着手提袋走在大街上谁也不会怀疑他。另外,他选择的这个手提袋的带子很长,这样只要“美女”们的裙子下摆距离地面有20公分,都逃不开他的偷拍,在街上、商场、公交车上,翟某提着“偷拍机”在美女们不经意的时候偷拍“裙底风光”。
走光
专挑美女拍20多段录像最长有三四分钟
民警从翟某的“偷拍机”里面发现了20多段视频录像,最短的30多秒,最长的则有三四分钟,一段视频的开始,往往是远处出现一个“美女”,然后慢慢地接近,最后就是美女的“裙下风光”,在视频里面“美女”的大腿、内裤清晰可见,甚至内裤颜色也看得一清二楚。
据民警讲,并不是每个女性都会去偷拍,翟某也会选择一下,专挑那些“美女”们偷拍。看来,他们偷拍的视频也是要讲质量的。
走光2
“偷拍”网站吸引他注册成VIP会员后尝试偷拍
据警方介绍,今年35岁的翟某是陕西铜川市王益人,在一家私企工作,有固定收入。他也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翟某的性功能却出现了问题,因此夫妻间的感情也不怎么好。
翟某经常上网,今年1月份翟某迷恋上了一家网站,在这家网站上面,上传着许多网友们发布的视频录像,而视频录像的内容就是偷拍的各式各样的“美女”们的“裙下风光”,这些视频内容很快引起了翟某的兴趣。
这个网站是个收费的会员制网站,一年需要支付300元的会员费,欣喜若狂的翟某立即注册,成了里面的一位VIP会员。据翟某交代,这个网站一共有600多个VIP会员,这些会员将自己偷拍的美女“裙底风光”的视频录像都发布到这个网站上面,以供其他的会员们欣赏、交流。
翟某被里面偷拍的“裙底风光”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满足他的偷窥心理。于是,翟某突发奇想,自制了这套偷拍“设备”,从大街上寻找年轻漂亮的女士下手,偷拍其“裙下风光”。
偷拍男子被行拘10天
据民警金大江介绍,民警已经调取了翟某家中电脑的所有视频,翟某没有触犯刑法。目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翟某行政拘留10天。
那么类似于翟某的这种行为,法律上会是如何做出处罚的呢?记者采访了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的潘峰律师,潘峰律师认为,以牟利为目的的,利用互联网终端制造、复制、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比如视频20个以上或图片200件以上,要依传播、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比如视频40个以上或图片400件以上,要依传播、制作淫秽物品罪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低于20个的视频或者200件图片,应该以治安处罚法第68条规定,处以10日以上15日一下拘留,同时并处3000元罚款。
民警提醒市民:在夏天,很多女性喜欢穿裙子,应随时留意身边的人是否一直跟着自己,是否行为诡异,尤其是男性,如果发现行为可疑的人就要提高警惕,离他远一点,或者设法离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必要时需向警方报案,也有利于民警的反扒工作。(阳光报 记者 熊玺/文 首席记者 梁萌/图 实习生 谢阳 杨靓)